第271章 丢人要趁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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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丢人要趁早</br> 夜幕降临,喧嚣一天的京城,逐渐沉寂,而燕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。</br> 学一食堂结束营业,灯火黯淡;柿子林在月光下影影倬倬,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,是附近灯火通明的大饭厅。</br> 诗歌大赛放在晚上举行,显然是为了迎合大家的时间。</br> 大饭厅此时已经人满为患,这样一场活动,很多学生都想参加,奈何场地有限,各家诗社的社员在六点钟入场后,将场地占得七七八八,余下那点空隙,才被提前过来候着的其他学生瓜分。</br> 大饭厅门口,不乏学生搭着凳子,或踩在自行车后座上,够头打量。</br> 缺乏娱乐的年代,这是一场难得的盛会。</br> 并且接下来几天都有得热闹。</br> 是的,这场诗歌大赛会持续好几日。今晚是第一场,初选。</br> 两两对决。</br> 也就是说,今晚将淘汰一半的参赛选手。</br> 参赛选手之一,李建昆,这会正坐在早晨社的阵营内,自个带的板凳,位置还挺靠前。</br> 不管论资排辈也好,拿实力说话也罢,早晨社是公认的燕园第二大文学社。</br> 当然了,后方那些家伙肯定不服气。</br> 打的就是趁这次诗歌大赛李代桃僵的心思。</br> 坐在李建昆左边的是沈红衣,右边是早晨社元老之一的李春。</br> 徐庆有从前面扭头探过好几回,不爽写在脸上,却又没辙。谁叫他牛批呢,是五四社的。</br> 五四社还在前头。</br> 比他们更靠前的,是一字排开的十来张靠背椅。坐在那里的,是燕园各诗社的扛鼎大佬,每家诗社一人,还有一名文学系的男教授。</br> 他们是这次诗歌大赛的裁判。</br> 虽说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,但既然是比赛,终究要分出胜负,这也是各诗社的诉求。</br> 北大学风向来开放,今晚的两两PK赛,不走流程,类似于早年间的“对对子”。</br> 简单点来说:报名参赛的选手,谁觉得自己牛批,主动上台,其余参赛选手认为不过尔尔的,登台挑战。</br> 两人成一组,拿作品说话,裁判评定,怼到一方接不住,另一方即为胜者。</br> 贼吉尔刺激!</br> 活动甚至无须主持人,那位中文系教授宣布比赛开始后,全场脑壳顿时四处乱转,都想看看谁是第一位勇者。</br> 五四社和早晨社的人,很是沉得住气,没人有要动的意思。</br> 李建昆将其视作高手风范。看电影就知道,高手嘛,往往压轴登场。</br> 有人起身。</br> 果然爱蹦的都是弟弟,这哥们所坐的位置,差不多快到大饭厅门口……</br> 面对全场不看好的目光,“勇人哥”毫不在意,走路带风,气势不凡。他大抵上认为自己就是被严重低估的那类人。</br> 本次诗歌比赛的大黑马!</br> 要说自信心这玩意,好是好吧,但如果太多……也挺害人。</br> “来点掌声各位!”</br> 好嘛,掌声还得自己要。</br> 不过无论怎么说,第一个登场也算勇气可嘉,大伙并不吝啬献上自己的巴掌。</br> 哗啦哗啦声中。</br> “勇人哥”在舞台上站定,低头,酝酿一番情绪后,缓缓抬起,眼眸深沉,神色哀恸。</br> “啊!悲怆的春呀。”</br> “冰雪覆盖了你的身躯,严寒侵浊着你的心……”</br> 我……丢你老母。</br> 李建昆吓一跳,忧伤扶额。</br> “咋了,李学长,这诗还行吧。”</br> 旁边,沈红衣留意到李建昆的动作,心想完鸟,李学长连最基本辨别诗歌的水平都没有。</br> 这首诗藉由北方晚到的春天,批判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,暗示它们对于社会的迫害。</br> 她觉得挺有意义。</br> 可能遣词用字上稍显直白。</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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