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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妈妈带娃,活着就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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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忙了一天,我确实是饿了。

    沈言书做的饭菜精致有品位,当然比我上午吃的拼好饭好吃。

    我低头扒饭,在我旁边的季星榆似乎没什么胃口。

    如果能具象的话,他恐怕身上的汗毛都已经炸起。

    像是一只被人侵犯的领地的小狗一样,盯着沈言书不放。

    我扛着他们俩明争暗斗的压力,莫名的觉得有种无奈的幸福感。

    没办法,小男人肚量小正常。

    我作为中间人,劝也不是,不劝也不是。

    除了低头吃饭以外,我又能做什么呢?

    要是他们能思想开明一点,化敌为友。

    好好的交个朋友,岂不是对大家都好。

    似是察觉到了我无奈的内心,沈言书道:

    “弟弟,你多吃点饭吧,太瘦了思榆会心疼的。”

    季星榆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青菜,嗓音清亮:

    “没关系的,我还年轻,瘦了可以增肥,老了就只能做医美了。”

    沈言书神情一凝,昳丽的脸上是脆弱的神情:

    “思榆,是我年纪太大了,我......”

    “你别想这么多。”我抽空拍了拍他的手,将两人隔开。

    沈言书听话的走了出去,我擦了把嘴紧跟其后。

    病房外是来往的行人,小孩的哭闹声让人烦躁无比。

    我找了个话题切入:“这小孩的爸也不知道哪去了,让当妈一个人带,真是个好女人啊......”

    沈言书望了过去,轻声道:“她好像不太会带孩子......”

    “妈妈带娃,活着就行,她愿意帮忙带孩子,已经是难得一遇的好女人了。”

    我笑着勾着他的手,故意惹他:“言书,你喜欢孩子吗?”

    “喜欢......”

    我猜他也喜欢。

    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熟透了的人夫感。

    带着金丝眼镜穿着衬衫带娃时。

    估计被孩子折磨的眼眶泛红,也别有一番风情滋味。

    我对一个男人最高的评价。

    就是评估他是否适合赘回家,和想要他照顾孩子。

    貌帅如草,贤良淑德,操持家务。

    让一朵高岭之草成为全职保夫,才是女人最朴实无华的追求。

    沈言书在里面跟季星榆说了什么,我不在意。

    我不想琢磨他的想法,也懒得管他们俩之间的斗争。

    我只管端水,不论真心。

    “言书,星榆就这脾气,他小孩子一个,你犯不着为他生气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生气。”沈言书低声道,“我年纪是大了,比不了他们。”

    他身上看不出一点岁月的痕迹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后天精心保养,那就是上天也眷恋他的容貌,不忍心让美人风华逝去。

    我真心道:“你不用想那么多,我觉得你一点都不老,年轻的小帅哥这么多,有气质的可不常见。”

    “思榆,你总是哄我开心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之间的事怎么能叫哄,我是真心觉得你漂亮。”我道,“言书,你带u盘了吗?”

    我看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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