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2章 双沈番外·快乐又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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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枪事件的两年后。
沈确和沈小花已经从“敌对势力”转为搭档,一起作为港府的卧底来到加拿大,盯着与“地下”有密切接触的加拿大黑帮。
他们的主线任务就是摸清双方交易的内容,以及交货的渠道,报告给港府,好让港府去“对症下药”。
此刻,魁北克省,一个叫切尔西的小镇上。
小镇人口刚过七千,却有许多的精品店和咖啡店。
今天阳光出奇的好,穿着花衬衫、白长裤、头顶墨镜,一派休闲度假风的沈确,正翘着二郎腿,坐在一家咖啡厅门口的遮阳伞下。
他不知怎的就想起这桩旧事——她问他,痛和恨是什么感觉?
他拿起沈小花放在桌上的手,看了她一下,然后故意将她的小指往后掰。
掰到90度,差不多是骨骼的极限,再往下掰,正常人就会感到不适和疼痛。
沈小花却一动不动,只是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,平淡又平静地看他。
沈确笑了一下,没有往下掰,放开她的手,安抚式地捏捏她的指节。
对于普通人来说,手指被刀割破会痛、做饭被热油烫到会痛、骑车摔倒会痛、再严重一些的,被人暴打一顿会痛。尛說Φ紋網
但沈小花没有痛感。
她就算腹部中枪,也可以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,自己挖出子弹,自己缝合伤口,除非身体机能到达极限,迫使她昏死过去,否则她会一直像一个没事人。
这也是她当年敢徒手给他挖子弹的原因。
她觉得她可以,那么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不可以?
那次沈确被她折腾得发起高烧,烧了一天一夜,她期间只来给他的额头盖过一块冷毛巾,然后就放任他自生自灭。
他能活下来,还成功杀死两匹狼,只能说是辛苦他体内的白细胞了。
既然她身体上没有痛感,那么心理上呢?
对普通人来说,养了多年的宠物离世了会痛、相识多年的朋友永别会痛、血脉相连的亲人逝去也会痛。
但。
沈小花连盆栽都没有养过,从小就是孤儿,唯一算得上她的亲人的,只有沈学文。
可那日在斗兽场,沈学文被薄聿珩一枪打中腹部,之后就陷入植物人的状态,她站在他的病床前,心里仍是毫无波澜,不觉得痛。
至于朋友……她更没有朋友。
沈确重新端起咖啡,喝一口,咂咂嘴,苦,不好喝,也不知道应如愿他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喝这玩意儿?
要不是小镇咖啡馆多,是最好的伪装,他们才不会坐在这儿。
“不知道痛是什么感觉就不知道吧,那又不是什么好东西。”
沈小花漠然道:“你笨。”
沈确:“???”
沈小花:“教不会我,是你笨。”
她就还挺……毒的。
沈确手指一勾,将头顶的墨镜勾下来遮住眼睛,身体放松靠着椅背,不在意地说:“那就当我笨吧,我不反驳。”
他嘴角总是习惯性弯着一个弧度,沈小花知道,这个是“笑”。
她又问:“你每天都笑,开心又是什么感觉?”
“不同的人对快乐的感受都不一样。对现在的我来说,要是能拿到他们的详细情报,我就会很快乐。”
沈确隔着一层茶褐色的镜片看她,“但对你来说,只是一个任务而已。”
沈小花沉默了,也就是说,她既不知道痛是什么,也不知道快乐是什么。
她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烦躁……准确来说,她也不知道这是烦躁,她就是突然很不想待在这里。
所以她起身,然后直接走。
沈确没有喊她。
虽然是在异国他乡,沈小花也不会英语,但她的武力值超高,基本没人打得过她,她不会有危险,等她做完自己的事情就会回来。
沈确继续盯着街对面——那里有一个光头佬,外表富态,像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。
然而实际上,他是黑帮的二把手,还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,叫李微奇。
沈确墨镜后的眼睛眯了起来,倒要看他悄悄离开老巢,跑到这个小镇,想干什么?
·
沈小花漫无目的,一直走到天黑,经过一家酒吧。
她看到一群人从里面走出来,勾肩搭背,哈哈大笑,每个人都很开心,都很快乐。
她也走了进去。
酒吧里的音乐声震耳欲聋,寻欢作乐的人们,要么各拿着一杯酒,在吧台或者周围的卡座里谈天说地;
要么就围在舞台前,跟着台上的DJ和舞者一起唱、跳,随着音乐,任意扭动腰胯,肆无忌惮地狂欢着。
沈小花看了片刻,走向吧台。
沈确和沈小花已经从“敌对势力”转为搭档,一起作为港府的卧底来到加拿大,盯着与“地下”有密切接触的加拿大黑帮。
他们的主线任务就是摸清双方交易的内容,以及交货的渠道,报告给港府,好让港府去“对症下药”。
此刻,魁北克省,一个叫切尔西的小镇上。
小镇人口刚过七千,却有许多的精品店和咖啡店。
今天阳光出奇的好,穿着花衬衫、白长裤、头顶墨镜,一派休闲度假风的沈确,正翘着二郎腿,坐在一家咖啡厅门口的遮阳伞下。
他不知怎的就想起这桩旧事——她问他,痛和恨是什么感觉?
他拿起沈小花放在桌上的手,看了她一下,然后故意将她的小指往后掰。
掰到90度,差不多是骨骼的极限,再往下掰,正常人就会感到不适和疼痛。
沈小花却一动不动,只是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,平淡又平静地看他。
沈确笑了一下,没有往下掰,放开她的手,安抚式地捏捏她的指节。
对于普通人来说,手指被刀割破会痛、做饭被热油烫到会痛、骑车摔倒会痛、再严重一些的,被人暴打一顿会痛。尛說Φ紋網
但沈小花没有痛感。
她就算腹部中枪,也可以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,自己挖出子弹,自己缝合伤口,除非身体机能到达极限,迫使她昏死过去,否则她会一直像一个没事人。
这也是她当年敢徒手给他挖子弹的原因。
她觉得她可以,那么他一个大男人有什么不可以?
那次沈确被她折腾得发起高烧,烧了一天一夜,她期间只来给他的额头盖过一块冷毛巾,然后就放任他自生自灭。
他能活下来,还成功杀死两匹狼,只能说是辛苦他体内的白细胞了。
既然她身体上没有痛感,那么心理上呢?
对普通人来说,养了多年的宠物离世了会痛、相识多年的朋友永别会痛、血脉相连的亲人逝去也会痛。
但。
沈小花连盆栽都没有养过,从小就是孤儿,唯一算得上她的亲人的,只有沈学文。
可那日在斗兽场,沈学文被薄聿珩一枪打中腹部,之后就陷入植物人的状态,她站在他的病床前,心里仍是毫无波澜,不觉得痛。
至于朋友……她更没有朋友。
沈确重新端起咖啡,喝一口,咂咂嘴,苦,不好喝,也不知道应如愿他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喝这玩意儿?
要不是小镇咖啡馆多,是最好的伪装,他们才不会坐在这儿。
“不知道痛是什么感觉就不知道吧,那又不是什么好东西。”
沈小花漠然道:“你笨。”
沈确:“???”
沈小花:“教不会我,是你笨。”
她就还挺……毒的。
沈确手指一勾,将头顶的墨镜勾下来遮住眼睛,身体放松靠着椅背,不在意地说:“那就当我笨吧,我不反驳。”
他嘴角总是习惯性弯着一个弧度,沈小花知道,这个是“笑”。
她又问:“你每天都笑,开心又是什么感觉?”
“不同的人对快乐的感受都不一样。对现在的我来说,要是能拿到他们的详细情报,我就会很快乐。”
沈确隔着一层茶褐色的镜片看她,“但对你来说,只是一个任务而已。”
沈小花沉默了,也就是说,她既不知道痛是什么,也不知道快乐是什么。
她心里突然涌起一股烦躁……准确来说,她也不知道这是烦躁,她就是突然很不想待在这里。
所以她起身,然后直接走。
沈确没有喊她。
虽然是在异国他乡,沈小花也不会英语,但她的武力值超高,基本没人打得过她,她不会有危险,等她做完自己的事情就会回来。
沈确继续盯着街对面——那里有一个光头佬,外表富态,像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。
然而实际上,他是黑帮的二把手,还给自己起了个中文名,叫李微奇。
沈确墨镜后的眼睛眯了起来,倒要看他悄悄离开老巢,跑到这个小镇,想干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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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小花漫无目的,一直走到天黑,经过一家酒吧。
她看到一群人从里面走出来,勾肩搭背,哈哈大笑,每个人都很开心,都很快乐。
她也走了进去。
酒吧里的音乐声震耳欲聋,寻欢作乐的人们,要么各拿着一杯酒,在吧台或者周围的卡座里谈天说地;
要么就围在舞台前,跟着台上的DJ和舞者一起唱、跳,随着音乐,任意扭动腰胯,肆无忌惮地狂欢着。
沈小花看了片刻,走向吧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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